校内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践与管理暂行办法(2022版)》(厦理工〔2022〕27号,附件1)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2022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总体规划,确保选派工作顺利、持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的经历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锻炼期间,锻炼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本职工作,使实践锻炼能真正达到预期目的,严禁弄虚作假。
2、实践锻炼结束后,锻炼人员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实践能力锻炼考核表》(附件2),并按之前实践锻炼任务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考核后,再提交学校审核。
3、其他未尽事宜按《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践与管理暂行办法(2022版)》(厦理工〔2022〕27号)文件执行。
4、各二级学院(部)请于4月29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2022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表》(附件3)及相关实践单位接收协议纸质版送交人事处708室梅霞林(电话:629136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践与管理暂行办法(2022版)》
2.《厦门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实践能力锻炼考核表》
3.《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