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Home
机构设置Departments
岗位设置Post Planning
岗位职责Job Description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办事指南HR Guidelines
通知公告Announcements
公示专栏Appointment Notice
人才招聘Talent Recruitment
职称聘任Academic Titling
人才工程Talent Project
离退工作Retirement
薪酬社保Compensation
综合业务General Affairs
人才招聘Recruitment
招聘信息Openings
引进政策Talent Policies
规章制度Regulations
综合管理General Management
支部园地Party
学习材料Data
支部活动Event
基层风采Style
下载中心Downloads
人事调配Staffing
请假考勤Leave & Attendance
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服务系统/Service
校内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我校《教师等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厦理工【2013】65号)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实施办法》(厦理工人【2017】10号)中规定的高级任职条件,且已于2017年参与代表作送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系列对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硬性要求。
二、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填写对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其他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要求整理。
三、时间、程序安排
1.6月27日之前:申报人员填写《评审表》及其他表格,将《评审表》(双面打印两份)和《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装袋提交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审查,并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等;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
各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实施办法》要求成立评议推荐组,并将名单报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备案;对申报人员《评审表》及论文等材料公示七个工作日。
2.7月7日之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工作。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述职;各单位评议推荐组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投票产生推荐人选,并将公示结果、推荐结果纸质报人事处。
3.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组织学科评议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投票产生具备高级资格人员名单。其中,破格晋升高级资格和正常晋升正高级资格人员需在学科评议组述职答辩。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应严肃、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单位应做好评议、推荐,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员《评审表》及论文等材料公示七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评议推荐组表决的,方可上报。
3.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等原因而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4.关于此次高级资格评审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联系人:方瑞贤、刘浩梅,联系电话:6291330。
附件: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下载
人事处
2017年6月16日
上一条:厦门理工学院关于预聘赵国平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