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职称聘任  >  正文

关于确认南北等三十二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1/11/18作者:

厦理工职改[2011]002号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厦门市职改办批准,同意确认南北等三十二位同志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人员和任职资格确认时间如下:

1.南 北、蔡心瑀、陈 卿、柯晓龙、蔡丽娥、杨 卉、何 凡、刘金娥等八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2.李怀青、苏佩尧、杨 磊等三位同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3.周承仙、穆瑞珍、刘建福等三位同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4.段孝娟、李文星、陈 颖、陈 凭、姬 喆、邵其赶等六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5.熊 杰、孙国政等两位同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6.卢俊文同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7.许美兰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8.曾丽霞、程再军、肖 旻、刘利钊、张旻澍、白 然等六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9.王 建、史 郁等两位同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以下空白)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称 确认 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1月18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2012年我校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确认卢洪浩等十五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