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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庄婵等九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2/04/24作者:

厦理工职改[2012]003号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厦门市职改办批准,同意确认庄婵等九位同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人员和任职资格确认时间如下:

1.庄婵同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严东兵、滕白羽同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董书音同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

4.林海军、黄海滨等两位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5.邓健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6.罗洁思、韩勇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职称 确认 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0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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