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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关于批准确认李琦等4位同志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2/05/19作者:

厦门市人事局文件

厦人职改〔2006〕45号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批准确认李琦等4位同志

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关于廖晓华等90位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教职改[2006]50号),经研究,批准确认经委托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李琦等4位同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29日。名单如下:

厦门理工学院: 李 琦 陈仲胜 陈仲演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陈哲新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资格 通知

抄送:教育局职改办。

厦门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30日印发

上一条: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厦门市人事局关于批准确认冷华辉等39位同志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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