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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我校教师、科研、实验和教育管理人员高

文章发布日期:2011/02/18作者:zhj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1〕4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教师、科研、实验和教育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高等学校教师、科研、实验技术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2000〕30号、〔1998〕012号等福建省有关文件规定。其中申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符合厦理工职改[2008]002号、厦理工[2009]111号文件规定。

二、2011年参加评审的在职人员,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含任职年限、科研成果、继续教育等,下同)截止2010年12月底,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10年7月。退休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时间为单位批准退休的时间,2011年1月后退休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2010年12月底。

三、申报对象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数量,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超过4篇(部)(破格晋升按要求提交),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超过6篇(部)。未提交的论著,如填入申报表或简明表,必须将相关原件送学校职改办审核。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均须附上从新闻出版总署下载的检索证明。

四、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的条件、送审材料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及论文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且经单位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填报材料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备注:简明表请先打印两份并与全部材料袋一并提交校职改办审核无误后,再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工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方面考核情况”及“教学科研能力及质量评价”等栏目分别由所在单位书记、主任手工填写并签字盖章,内容要详细,不允许电脑打印,不能过于简单。

五、时间安排

1、3月4日之前:申报人填写表格,到人事处进行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工作,并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装袋。将两份简明表和所有申报材料装袋送学校职改办审核。

2、3月11日之前: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及基层评议推荐,并将公示结果和基层评议推荐结果以纸质版报送学校职改办。

3、3月中旬:校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按程序提交学校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通知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再次登入学院职改办网页下载数据填报软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数据文件。校职改办填写学校意见,并做好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的审批工作。

4、3月下旬:高级职务人员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六、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应齐全,表格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相关文件及表格:

一、相关文件:

1.《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1〕4号)

2.厦理工职改[2008]002号文件

3.厦理工[2009]111号文件

二、部门填写

1、预审表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2)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注:送审汇总表、预审表先由个人填写完整后交系部统一汇总,并于3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b@xmut.edu.cn

2、思想政治表现

注:只有申报教师系列需要填写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部门书记填写并签字盖章,并于2月2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职改办,再由职改办提交校党委审核,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b@xmut.edu.cn。请各部门书记务必严肃、认真填写。

三、个人填写

1.简明表

(1)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

(2)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

(3)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

注:简明表填写完整后请先打印两份后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职改办审核,定稿后再填写部门考核意见。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只需在左上角钉1个钉子,单独装袋。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各一式2份(用钢笔填写)。

3.其它表格

(1)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表登记表.(A3纸打印)

(2)高、中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厦门理工学院职改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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