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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实验和教育管理人员中(初)级专业

文章发布日期:2010/01/11作者:frx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10〕4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实验和教育管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1998〕012号等福建省有关文件规定。

二、申报晋升实验技术人员、教育管理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截止到2009年底。

三、晋升高等学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中的材料清单。其中实验技术人员须提供业务自转;教育管理人员须提交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以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35岁以下教育管理人员须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

五、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在上报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网上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被SCI、EI收录的要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各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一些非法刊物、滥刊及非学术刊物进行甄别。

六、在职提升学历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的条件、送审材料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及论文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且经单位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填报材料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备注:简明表请先行打印一份并提交校职改办审核无误后,再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工填写并签字盖章。其中“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方面考核情况”、“专业技术工作情况”、“部门考评意见”等栏目分别由所在单位书记、主任手工填写并签字盖章,内容要详细,不允许电脑打印,不能过于简单。

八、时间安排

1.1月18日前:申报人填写表格,将所有申报材料送到所在单位;

2.1月18日-1月25日:各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及基层评议推荐;申报人员到人事处进行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工作;

3.1月25日-29日:各单位将同意推荐的个人申报材料装袋送交校职改办;

4. 3月上旬:校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按程序提交学校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5. 3月中旬

(1)公布经校初级职务评委会通过同意推荐上报的中(初)级职务人员名单;

(2)通知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缴交评审费(450元整)。

(3)校职改办填写学校意见和做好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的审批工作;

6.3月20日

中(初)级职务人员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九、应填表格

1.实验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人事处领取)

(2)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2.教育管理人员: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人事处领取)

(2)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注:上述预审表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b@xmut.edu.cn)

十、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中级每人450元。

厦门理工学院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0年高级职称评审说明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教师、科研、实验和教育管理人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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