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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服务系统/Service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厦理工党委〔2020〕3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开展我校2019-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聘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岗上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期间
聘期考核以学校《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和各单位实施细则为依据,对照受聘人员聘用岗位和签订的工作任务书,考核受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重点考核聘期内受聘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
本轮聘期考核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考核程序
本轮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依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其中,行政部门有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各部门考核基础上,由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确定聘期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坚持立德树人与工作业绩导向,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聘期内受聘人员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经查实的,或未完成岗位职责的,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
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填报。受聘人员填写《聘期考核表》,提交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核。
2.单位初审。各单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对应受聘人员聘用岗位及工作任务书,考察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审查教职工履职尽责情况,审核教研、科研业绩计分等,确定受聘人员聘期考核初步结果。
3.等次确定。考核结果须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校职改办备案。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单位考核结果随机抽查。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降级、转岗、解聘以及绩效兑现、奖惩等的依据。其中,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下一轮岗位聘用不得竞聘高一级岗位;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的,学校统发的岗位考核奖励按低一级职称的最高级岗位标准处理,二级单位自主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执行。
2.不参加聘期考核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3.聘期考核请在本轮聘用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聘期考核表》、《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纸质版(须签字盖章)、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纪要、公示结果等,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上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校职改办邮箱(zgb@xmut.edu.cn)。
4.各单位要加强对聘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考核工作。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关于本轮聘期考核工作有疑问的,联系人事处方瑞贤(6291830);其中教学、教研相关事宜,联系教务处姚金泱(6291186);科研相关事宜,联系科技处周仁国(6291358)。
附件:
1.《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2.聘期考核表
3.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12月13日
上一条:厦门理工学院关于林居强等3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及岗位聘用的通知(厦理工职改〔2022〕8号)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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