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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科(专业)带头人赴德国研修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4/23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赴德国研修的通知》(闽教师【2018】17号),省教育厅将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于2018年9月至10月(时间21天)赴德研修,我校可推荐1人申报。为做好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研修人员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后出生),未参加过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国(境)外培训项目,身体健康,有一定外语水平。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科领军人才或专业带头人,优先推荐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者。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可于4月24日(周二)下班前将1名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并提交《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国(境)外研修人员推荐表》(须部门盖章)。

学校将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并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研修所需费用由省财政资助每人5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对于此次推荐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方瑞贤,联系电话:6291330。

附件: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国(境)外研修人员推荐表

人事处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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