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Home
机构设置Departments
岗位设置Post Planning
岗位职责Job Description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办事指南HR Guidelines
通知公告Announcements
公示专栏Appointment Notice
人才招聘Talent Recruitment
职称聘任Academic Titling
人才工程Talent Project
离退工作Retirement
薪酬社保Compensation
综合业务General Affairs
人才招聘Recruitment
招聘信息Openings
引进政策Talent Policies
规章制度Regulations
综合管理General Management
支部园地Party
学习材料Data
支部活动Event
基层风采Style
下载中心Downloads
人事调配Staffing
请假考勤Leave & Attendance
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服务系统/Service
校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学术骨干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将开展对三个批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以下简称“251”人才)的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工作。现就本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1)年度考核
第一批“251”人才,考核期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第三批“251”人才,考核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聘期考核
第二批“251”人才,考核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考核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及聘用协议书中有关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251”人才填写对应的《考核表》、《简明表》,并于1月4日之前将《考核表》、《简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行政楼707办公室),同时将《简明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职改办邮箱(zgb@xmut.edu.cn)。
2.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251”人才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后确定考核等次。
四、其他事项
1.要求报送的材料:发表的论文、著作复印件(论文包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第一页的复印件,著作复印封面);研究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已授权专利复印件;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及奖项复印件等。
2.考核结果将作为30%专项津贴的发放依据。
3.“251”人才须如实填写考核表,如发现有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科研成果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对本次考核有疑问者,请及时联系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联系人:方瑞贤、刘浩梅,联系电话:6291330。
附件:1.“251”人才名单
2.年度考核有关表格
3.聘期考核有关表格
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
上一条:我校张厚安教授获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荣誉称号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