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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新进专任教师开课资格考核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1/07/09作者:

各系部:

为落实《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规定》(厦理工人[2007]42号)及《厦门理工学院关于新教师开课的规定》(厦理工人[2007]4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于8月26日(星期五),对今年新进专任教师(名单见附表二)的开课资格进行考核,考核将分组进行,通过考核的新教师由学校颁发《教师上岗证》,凭《教师上岗证》方能开课。未通过考核者不得安排上岗担任主讲教师,须继续培训,待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开课。

考核小组由每个系部(所)选派2名成员及督导团选派3名成员组成,组长由督导团成员担任(系部选派的成员不能为督导团成员),重点考察新教师上课能力及检查教案、讲稿(课件)撰写情况(详见附表一《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开课资格认定评分表》),考核合格者方能在新学期开课,具体考核安排请见附表二。请各系部通知新教师并指导新教师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开课申请表》(附表三),于8月26日开课考核时一并上交。

请各系部收到通知后,尽快研究制定本系部新进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的详细计划(专任教师岗位培训须含“开课培训”和“实践教学环节训练”,详见附注),并将培训计划纸质版及系部选派的2名成员姓名、电话号码于7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人事处梅霞林备案,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7-8

  • 附件【附表1-3.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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