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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1年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

文章发布日期:2011/03/25作者:

各有关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闽教人〔2011〕23号)精神,省教育厅计划资助我校2位(其中1名备选)教师赴国内作访问学者,省教育厅将对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资助部分培养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国内访问学者”栏目查询接受学科和导师有关信息,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由系部签署意见后将填写好的《推荐表》(一式2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含电子文档)请于4月1日(星期一)前报送人事处梅霞林,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如同一系部报送1人以上,则需对申请人进行排序;人事处汇总后将报送学校研究后报送省教育厅。

3.考核办法、管理与评估等未尽事宜按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09〕21号)执行,以上相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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