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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校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1/04/19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结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25号,见附件3)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及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或退休返聘教师。

二、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当选人“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从历届及本届校级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参评2011年度福建省教学名师。

三、评选条件

教学名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且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在教师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各系部参照上述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名师。每个系部的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及参评省级教学名师人员。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应提交下列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含1份原件);

2、候选人个人资料(一式2份)(清单见附件6);

3、教学名师奖参评人员简况表(一式1份)(附件7)

(二)往届校级本科教学名师拟参评本届省级教学名师评审推荐应提交下列材料(已获得前六届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1、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一式5份,含一份原件);

2、候选人个人资料(一式两份)(清单见附件6);

3、教学名师奖参评人员简况表(一式1份)(附件7)

以上材料务必于4月26日(周二)下班前送交人事处陈乐坚,并将“推荐表”、“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及“参评人员简况表”发送到ljchen@xmut.edu.cn,联系人:陈乐坚,电话:6291553,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表彰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25号)

4、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5、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6、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7、教学名师奖参评人员简况表

厦门理工学院质量工程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对2011年度教学名师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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