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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0/05/27作者:frx

厦理工人[2010]002号

为做好我院教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办人〔2010〕24号《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就2010年春季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办高等学校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2、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民办高等学校聘用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经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以后,从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规定,参加岗前“四门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中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程”合格证书的,可视同取得该两门课程的成绩。

5、申请人必须按照《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规定,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测试,证明已具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学院人事处706领取)

2、《思想品德鉴定表》;(向学院人事处706领取)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时须带本人社保卡和1寸彩色照片一张,详细情况请阅读附件1、2)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从本科至最高学历)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还需额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一份;

6、学位证书原件(从学士至最高学位)和复印件各一份;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由人事处接教育厅通知后另行安排领取);

10、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11、将本人半身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号码重新命名,并发送至职改办邮箱(zgb@xmut.edu.cn);

12、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民办高等学校聘用教学人员应提供与该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该校为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证明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厦门市地税局三楼办税大厅开具)

备注:未取得“四门课程”岗前培训证书或普通话证书者,请勿报名。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2010年5月27日至6月1日为表格领取时间,申请人向学院人事处706办公室方瑞贤领取并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2、2010年6月5日为交材料截止时间,申请人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照片等交至学院人事处706办公室方瑞贤,并将照片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号码重新命名发至zgb@xmut.edu.cn。

3、2010年6月1日至4日,申请人持本人社保卡、1寸彩色照片一张自行到中山医院厦禾体检部体检(体检前请详细阅读附件中的体检须知),体检结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领取。

4、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测试的具体时间由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时间为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日期和地点安排学院人事处接教育厅通知后将在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

5、省教育厅将组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各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

请按如下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逾期不补。

一、体检时间

2010年6月1日上午至6月4日上午8:00—10: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参加体检。

二、体检地点

中山医院厦禾健康体检部厦禾路821号(华都酒店左邻、后滨路1号、公交厦禾路酿酒厂站)。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社保IC卡和彩色1寸相片一张。

2、详细阅读《中山医院厦禾健康体检部体检须知》(附后)。

3、如果体检人员是Hbsag阳性患者,请主动告知医院,体检当日加做“DNA”测定,以免延误认证时间。

4、尚未参加“公务员年度定期体检”的(即400元体检)教师,请用医保卡支付;已参加“公务员年度定期体检”的,请现金支付。

5、请各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与该体检部医务人员充分配合,展现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的精神面貌;如有突发事情,请联系学校人事处方瑞贤老师,联系电话:6291330。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后由人事处统一领回体检表。

附件2:中山医院厦禾健康体检部体检须知

1、 体检当日上午8:00到达体检中心(厦禾分部二楼健康体检服务大厅),超过10:00不再抽血;

2、体检前一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c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检查、B超检查者,请您在接受检查前禁食8小时以上(空腹);

4、体检当天需进行子宫、双附件、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者,请您当天晨起后不要排尿或完成抽血、肝胆脾胰B超检查后饮水1000毫升至尿急时进行B超检查;

5、完成抽血、肝胆脾胰B超、耳鼻咽喉及口腔检查后,方可进食;

6、体检当天需进行妇科检查和尿液检查者,请您于完成子宫双附件或者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后进行;

7、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颈刮片检查,以免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或者胎儿流产;

9、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10、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诊,会影响对您健康状况的评估;

11、5-7个工作日即可领取体检结果,请您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有病及时诊治;

12、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禾健康体检部地址:厦禾路821号(华都酒店左邻、后滨路1号、公交厦禾路酿酒厂站);

13、公交站:酒厂站。(1路、4路、8路、25路、28路、52路、53路、54路、56路、67路、85路、96路、102路、201路、616路、618路、619路、806路、807路);

14、厦禾健康体检部咨询热线:2388319、2388311、2388309、 23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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