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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

文章发布日期:2008/03/17作者:clj

数理系、艺术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闽教人〔2008〕3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的实际,现将我院推荐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系部及名额

由数理系光电工程专业、艺术系动漫设计专业两个单位各推荐1名人选。

二、 资助方式

教育部对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 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是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的条件仍按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执行,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四、请数理系、艺术系按照条件,将这次人员的推荐工作与专业建设、“251”人才工程计划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结合起来,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并于3月20日以前将遴选的人员名单及《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报人事处。

符合条件的数理系光电工程专业、艺术系动漫设计专业的专任教师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或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查l各接受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

四、院人事处将对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于3月21日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事处

2008年3月17日

上一条:关于2009年新进专任教师开课资格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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