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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0〕8号)转发,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从事教育工作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2.近5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表现特别优秀、取得突出业绩的可不作要求;
3.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并作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他条件按闽人社表彰〔2020〕8号执行。
二、推荐程序
1.根据厦门市教育局通知,我校此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中辅导员不少于1名。
2.校内各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2名候选人的,其中应有1名为非本单位人员。推荐人选须经单位集体研究通过,并于5月14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逾期未报的,视为弃权。
3.学校将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并报送至厦门市教育局参评。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时,须提供《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职改办邮箱zgb@xmut.edu.cn。
2.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校领导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参加评选从严掌握。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以及名额安排,按时、保质组织推荐。
4.本次此次推荐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方瑞贤,联系电话:6291330。
附件: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0〕8号)
2.《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事业统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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