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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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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相关通知,厦门市各高校可推荐1个内设二级机构和1名高校教师,分别参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其中,高校二级机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2.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有确定推荐对象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17日15:00前,将《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报人事处709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人才工程邮箱(rcgc@xmut.edu.cn)。
学校通过一定程序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再报市教育局参评。
关于本次推荐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方瑞贤、郑静玉,联系电话:6291830、6291330。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6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厦门市教育系统单项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厦门市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委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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