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综合业务  >  正文

转发厦门市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18/12/06作者:

校内各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我市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现将厦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公告》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单位采集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采集点申报信息。

附件:

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公告

2.各信息采集地点、电话

人事处

2018-12-06

上一条:关于“梦起厦理工·走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演讲比赛预赛的通知 下一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沙龙预告——海外留学访学经验交流与分享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