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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秀编外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9/19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厦门理工学院优秀编外人员同岗同酬暂行办法》(厦理工〔2014〕14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人员。其中学历、学位、职称的认定及来校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9月30日;非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认定结果为准。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应对照《办法》,自行组织推荐工作,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进行推荐。推荐过程需公正、公开,二级学院需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其他部门应通过集体决策,并对拟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公示。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及学校岗位实际,按一定的程序审定推荐结果。

三、工作要求

1. 9月30日之前将《厦门理工学院优秀编外人员推荐表》、《厦门理工学院优秀编外人员推荐信息简明表》(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薪酬与社保科(联系人:许添国,人事处邮箱:rsc@xmut.edu.cn)。

2.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人的条件、材料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各单位应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推荐的,方可推荐。

4.各单位应严肃推荐纪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进行责任追查。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优秀编外人员同岗同酬暂行办法》(厦理工〔2014〕143号)

《厦门理工学院优秀编外人员推荐表》

《厦门理工学院优秀编外人员推荐信息简明表》

《证明材料清单》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设立师德师风监督邮箱和电话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秋季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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