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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厦门市教育系统单项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6/20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扬工作的预通知》,学校将开展2018年“厦门市教育系统单项奖”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师德素养,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为人师表,近5年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原则上,除“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老有所为业绩突出”两个奖项,其他奖项推荐人选近5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各单项项目及申报对象

1.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表扬优秀校级领导。

2.师德工作业绩突出

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德育工作及进社区进家庭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3.高校思政工作业绩突出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辅导员工作中,创新工作载体与途径,深入细致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明显者。从事一线工作两年以上,且近两年内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校级及以上表扬。

4.职业教育振兴工作业绩突出

指导学生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5.服务工作业绩突出

在人事、党务、后勤、实验室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6.教科研工作业绩突出

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培训培养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以及在教科研组织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7.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年龄35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师德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师技能大赛并获奖;教育教学效果好,得到同行认可、学生喜欢、家长欢迎的教师。

8.信息化推进工作业绩突出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者。

9.补短板增学位工作业绩突出

在加快补齐教育短板,着力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负责基建、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

10.老有所为业绩突出

离退休老有所为取得明显成绩者。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提交

1.在个人总结近5年创优成果基础上,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主报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公示3日无异议的报人事处,再由学校联评。

2.各单位应于6月27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和申报人员《教育系统单项表扬人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1份;申报“高校思政工作业绩突出”填写《优秀思政工作者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报人事处707室,同时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gb@xmut.edu.cn。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可在全校范围内,每个单项奖(“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老有所为业绩突出”除外)各推荐1名教职工申报。

2.校级领导只限参评“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由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离退休人员只限参评“老有所为业绩突出”,由校离退休党委、退教协分会确定推荐人选。

3.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每位只能申报1个单项奖。近3年已获得有关单项奖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推荐,如确有特别突出贡献和业绩的,方可参评。

4.由于市教育局各单项奖励项目具体评选文件未出齐全,若后续市教育局评选条件与本通知有差异,人事处将另行通知。

5.关于此次单项奖推荐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方瑞贤,联系电话:6291330。

附件:1.推荐汇总表

2.2018年教育系统单项表扬人员登记表

3.2018年优秀思政工作者申报表

人事处

2018-06-20

上一条:转发福建省中华职教社、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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