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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2019-2020学年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风采录》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0/09/01作者:

关于编印《2019-2020学年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风采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全校教职员工争当“四有”好老师、争做“四个”引路人,根据《关于2019-2020学年年度考核和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厦理工人〔2020〕15号),对于获表彰人员,学校将于近期编印《2019-2020学年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风采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9-2020学年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文字材料包括人物简介、个人工作业绩、成果及荣誉和教师寄语与服务情怀三部分,要求如下:

(一)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字体为宋体四号)

1.第一部分人物简介:个人简介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籍贯、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

2.第二部分个人工作业绩、成果及荣誉:要求采用第三人称,具体反映获得者的事迹材料须真实,严禁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业绩、成果及荣誉名称需完整、准确。

3.第三部分教师寄语与服务情怀:要提炼精神价值,彰显文采。

(二)工作照片(2张)

反映个人工作情景照2张,像素不低于200像素/英寸,照片须为jpg格式,且以附件形式发送。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入册对象,并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同时要把好文章质量关,确保信息客观真实,语言通顺,无错、别、漏字。

2.各单位上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确认,打印一份校正稿领导签字并盖章后,请于9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报教师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稿(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内含照片及文字材料,统一用压缩文件)发送至梅霞林校内邮箱:xlmei@xmut.edu.cn,联系电话:6291362。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三定”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及召开现场沟通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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