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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二、测试方式
采取线下现场点评,以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查阅。
三、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每份均须加盖人事处公章(请测试人员自行打印好来人事处盖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4份,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年3月中旬开始,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位置图见附5)
七、报名要求
请参加测试人员填写好《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填写测试学科应当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一致。《人员汇总表》须在3月2日前送交人事处梅霞林(电话:629136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梅霞林校内邮箱:xlmei@xmut.edu.cn。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类型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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