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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6/07/31作者:

各学院:

根据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应在注册在本市的涉海企业单位或在厦涉海科研院校、机构任职。任职的在厦涉海科研院校、机构应当致力于涉海科技研发,且成果转化率较高,对推动本市海洋产业发展有积极贡献。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涉及的营收、投入、业绩、成果等指标的核算时限,统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年限均以该日期为基准向前倒推计算。申报海洋经济人才必须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3.自申报上年度1月1日起至本次评选工作结束,申报人本人及其领导或管理所在机构(部门)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4.申报海洋经济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节点为本公告发布当日);申报海洋经济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计算节点为本公告发布当日),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度放宽。

(一)申报海洋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工作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涉海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二位人员,或获得涉海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前二位人员,或获得市级奖项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人员获得5项(含)以上涉海发明专利,且至少实现成果转化2项(含)以上,转让费近5年累计达100万元(含)以上;

3.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人员所研发的技术成果能实现转化,形成产业规模化,企业实现应用后近5年累计经济效益达3000万元(含)以上。

(二)申报海洋产业优秀人才(科技创新工作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涉海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的前六位人员、二等奖的前四位人员,或获得涉海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前三位人员,或获得市级奖项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人员获得3项(含)以上涉海发明专利,且至少实现成果转化1项(含)以上,转让费近5年累计达50万元(含)以上;

3.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人员所研发的技术成果能实现转化,形成产业规模化,企业实现应用后近5年累计经济效益达1000万元(含)以上。

三、推荐名额

全校领军人才申报名额不超过 3 名,优秀人才申报名额不超过 5 名。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请于8月7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①学院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等)、②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交至人事处杨老师(地点:行政楼713;联系电话:6291755,13400628216),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291553@xmut.edu.cn。

各学院拟推荐申报人选须同时于8月7日前登录i厦门(https://irencai.xmdjej.gov.cn/ )后(未注册用户请点击“i厦门个人账号”进行注册)(系统申报详见附件),个人账号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选择拟申报类型,按提示步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填写《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人所在涉海企事业单位进行线上审核。申报材料提交完成后,将不再受理任何材料补充、修改、补交的申请,所有申报材料须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整提交。

附件:1.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推荐汇总表

     2.厦门人才数智平台操作手册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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