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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9月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2/09/06作者:

厦理工职改[2012]005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录用的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

2009年8月、9月报到的硕士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2011年8月、9月报到的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

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规定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确认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专科毕业生:⑴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确认“员”级职务任职资格;⑵获得“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考核合格者,可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2、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3、硕士毕业生:获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的,经考核合格者,可确认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

1、确认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xfang@xmut.edu.cn。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⑶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⑷硕士生担任助教工作满三年确认讲师职称,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硕士生担任研究实习员工作满三年确认助理研究员职称,需提供教育管理两门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⑸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若干补充规定》文件要求,硕士生申请确认讲师职称必须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申请人下载《科研课题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科技处审核盖章后一并提交。

⑹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若干补充规定》和《厦门理工学院专任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申报职称的,需有1个月或累计240小时以上的企业、社会实践经历。申请人下载《厦门理工学院专任教师企业锻炼社会实践情况登记表》(附件3),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一并提交。

2、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⑵本、专科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彩色两寸照片一张。

(二)“所在单位考核意见”栏填写要求

由申报人员所在部门领导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要写明申报人员在本部门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承担的课程名称,并明确是否同意该申报人确认某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系列:助教、讲师;教育管理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实验系列:助理实验师、实验师;图书系列:助理馆员、馆员;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有疑问的请咨询学校职改办,联系方式:6291330)。

(三)注意事项

《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一栏,在编人员表格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字、加盖部门公章;非在编人员表格只需部门领导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字、不需要加盖部门公章。

四、报送时间

学校职改办受理申请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9月6日至14日,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科研课题工作情况登记表》

3:《厦门理工学院专任教师企业锻炼社会实践情况登记表》

厦门理工学院职改办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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