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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2/10/15作者:

校内各单位:

现将我校2012年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厦门理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若干补充规定》和《厦门理工学院专任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晋升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并已提前申请学校教学督导团听课考核。

二、申报晋升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截止到2012年9月底。

三、申报晋升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四、申报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中的材料清单。

五、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若干补充规定》,拟参评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必须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请参评人员下载《科研课题工作情况登记表》,由科技处审核盖章后装入评审材料袋。

六、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若干补充规定》和《厦门理工学院专任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暂行规定》,35周岁以下的专业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有1个月或累计240小时以上的企业、社会实践经历。拟参评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须提供《厦门理工学院专任教师企业锻炼社会实践情况登记表》,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盖章后装入评审材料袋。

七、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在上报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网上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被SCI、EI收录的要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各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一些非法刊物、滥刊及非学术刊物进行甄别。

八、在职提升学历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

九、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的条件、送审材料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及论文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且经单位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十、时间安排

1、10月22日之前:申报人员到职改办领取《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并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附件1)。《简明表》填写完整后请先打印两份并与全部材料一并提交校职改办审核无误后,再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工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方面考核情况”及“教学科研能力及质量评价”等栏目分别由所在单位书记、主任手工填写并签字盖章,内容要详细,不允许电脑打印,不能过于简单。

2、10月22日-11月4日

(1)各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及基层评议推荐,并将基层评议推荐结果报送职改办;

(2)申报人员到人事处进行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工作;

3、11月5日之前:参评人员将全部个人申报材料装袋报送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职改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按程序提交学校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和报送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审批,并做好召开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十一、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相关表格

(1)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人事处领取)

(2)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附件1)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附件2)

(4)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表登记表(附件3)

(5)科研课题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4)

(6)厦门理工学院青年教师企业锻炼社会(附件5)

(7)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免试申报表(附件6)

厦门理工学院职改办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确认洪朝群等二十八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9月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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