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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服务系统/Service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师等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厦理工〔2013〕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教学、自然科学研究、实验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等四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此次聘任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对象
已按照人事处《关于2013年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2013年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聘任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等通知要求,提交代表作送审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填写本人所对应系列的《厦门理工学院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其他材料按照附件中“材料清单”要求整理。
三、时间、程序安排
1.6月28日之前:申报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厦门理工学院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及其它相关表格,按照 “材料清单”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装袋。
2.7月5日之前:申报人员双面打印《厦门理工学院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两份,连同装袋好的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进行资格审查,办理继续教育登记、验证等工作,并向所在学院提出聘任申请。
各二级学院按照我校《教师等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成立学院聘任小组,并将成员名单报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备案;对申报人员的聘任申报表及论文等材料公示七个工作日。
3.7月20日之前:学院聘任小组开展聘任工作。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述职;学院聘任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投票、推荐拟聘任人选;学院将公示结果和推荐人选以纸质形式报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
4. 7月下旬:学校召集学科评议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履职能力进行评议,并表决、推荐聘任人选。
5.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学校组织召开聘任委员会。其中,通过学科评议组推荐的正高职务聘任人选需在聘任委员会上述职。聘任委员会经过评议、表决后,确定各个系列高级职务聘任人选。
6.学校公示聘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下文正式公布聘任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务必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的条件、材料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聘任申报表及论文等材料进行公示。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经学院聘任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且群众无异议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聘任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申报人员关于此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疑问者,请及时联系学校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联系人:方瑞贤,联系电话:6291330。
(友情提醒:由于今年申报人员较多,且时间紧迫,请整理好材料的申报人员及时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建议来之前先电话联系。)
附件:2013年高级职务聘任相关表格下载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2013年自然科学研究、实验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度教师、实验系列晋升高、中级职务提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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