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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4/03/21作者:

校内各单位:为加快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4〕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创新人才,各单位应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凡是推荐人选超过2名的二级学院,须明确推荐人选的排名顺序。

三、报送材料、时间

1.各二级学院应于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将《2014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院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被推荐人选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统一送交人事处707室,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2013136503@xmut.edu.cn。

2.校学术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校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1.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2.对于此次申报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联系人:刘浩梅,联系电话:6291330。

人 事 处

2014.03.21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法

2.2014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院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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