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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学术骨干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开展对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的中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及聘用协议书的要求,重点考核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在两年聘期内在所在学科的科研工作业绩、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做出的贡献。
二、考核的程序
1.根据《管理办法》及聘用协议书的要求,请参加考核的人员根据自己应参加考核的类别,在总结自己相关职责履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考核表”、“简明表”(见附件2、3、4,),并于12月10日之前将“考核表”、“简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给人事处庄沪娟(行政楼707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本发送至hjzhuang@xmut.edu.cn。
2.此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中期考核由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确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1.成果时限认定:
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填报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要求报送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只须提供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得专利授权书复印件;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及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等。
3.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12年度30%专项津贴发放和2013年度70%专项津贴发放的依据。
4.请考核人员如实填写考核表,如发现有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科研成果等行为,学校将提出批评直至取消相应资格及待遇。
厦门理工学院“251”人才考核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人员名单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表、简明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学术带头人中期考核表、简明表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学术骨干中期考核表、简明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卓越教师”、“教学优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厦门理工学院关于续聘首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和遴选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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