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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新进专任教师开课资格考核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0/07/02作者:

各系部:

为落实《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规定》(厦理工人[2007]42号)及《厦门理工学院关于新教师开课的规定》(厦理工人[2007]4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于8月28日(星期六),对今年新进专任教师的开课资格进行考核,考核将分组进行,通过考核的新教师由学校颁发《教师上岗证》,凭《教师上岗证》方能开课。未通过考核者不得安排上岗担任主讲教师,须继续培训,待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开课。

考核小组由每个系部(所)选派2名成员及督导团选派3名成员组成,组长由督导团成员担任(系部选派的成员不能为督导团成员),重点考察新教师上课能力及检查教案、讲稿(课件)撰写情况(详见附表一《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开课资格认定评分表》),考核合格者方能在新学期开课,具体考核安排请见附表二。请各系部通知新教师并指导新教师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开课申请表》(附表三)。

请各系部收到通知后,尽快研究制定本系部新进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的详细计划(专任教师岗位培训须含“开课培训”和“实践教学环节训练”,详见附注),并将培训计划纸质版及系部选派的2名成员姓名、电话号码于7月9日(星期五)前送交人事处梅霞林(电话6291223)备案,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7-1

附注:

一、 “开课培训”。各系部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挑选某一门基础课或专业课模拟授课,指出课程中的重点、难点,并传授授课技巧和教案编写技巧。新教师认真观摩优秀教师授课,填写听课记录并自觉参与小组讨论。在此基础上,新教师独立编写教案并上台分段试讲,指导教师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指导老师“一对一”的辅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传、帮、带的作用。

二、“实践教学环节训练”。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实践教学培训计划,具体形式包括:担任助教,辅导、答疑,批改学生作业,编写教案,制作课件,参与实验室建设,指导学生实验、毕业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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