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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9/07/02作者:

校内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闽教办师〔2019〕21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通知,厦门市各高校可推荐1个内设二级机构和1名高校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分别参评先进集体(即“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即“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请各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表格见附件)于2019年7月3日12:00前报人事处707室。学校通过一定程序后提出我校推荐人选,报厦门市教育局参加评选。

关于本次推荐有疑问者,请联系人事处方瑞贤,联系电话:6291330。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闽教办师〔2019〕21号)

人事处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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