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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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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统称指导意见)。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指导意见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现全文转发。
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座谈会、研讨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还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指导意见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要加强本单位的师德教育和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宣传和预防工作,加强在教师招聘、考核评价、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政治把关和师德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广大教师要认真领会,对照标准找差距,深刻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不忘初心,牢记职责和使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生学习知识、学生创新思维和学生奉献祖国的“四个引路人”;坚持做到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的“四个相统一”。履行教书育人神圣职责,做师德师风的表率。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准则、指导意见细化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准则、指导意见要求贯穿落实到教师管理工作中,要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关注师德师风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和隐患排查,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将按照准则、指导意见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进行查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失责情形的认定结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及时宣传报道贯彻落实准则、指导意见好的做法,营造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厦门理工学院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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