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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5/06/29作者:

关于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公务员局关于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启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模块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在编在岗教职工的《聘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梳理,对没有续签的进行补、续签工作。本次签订的是学校与个人的用工合同,随后二级单位还将与个人签订岗位合同。若违反岗位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学校仍可与个人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签订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单位于6月29日上午12时前,到人事处领取合同。个人在首页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在末页乙方处签名,并于7月2日前签订完毕汇总报送人事处。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好此项工作,本次《聘用合同》的签订要按时完成,否则将会影响我校岗位聘任、工资变动等申报工作。

如有疑问,烦请联系人事处林文全、邓凡,电话:6291113。

人事处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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