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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服务系统/Service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充分发挥党员教师“走在前、做表率”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遴选第二批校“党员名师先锋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遴选第二批“党员名师先锋岗”,持续展示党员教师先锋模范形象,营造对标先进、奋发进取,提振全体党员教师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我校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人才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遴选范围
第二批“党员名师先锋岗”遴选范围:学校中共党员在岗专任教师。已入选校首批“党员名师先锋岗”的,不再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名额
第二批“党员名师先锋岗”遴选名额约30名,其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原则上推荐人数为2-3名。
三、遴选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原则
1.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严格遴选条件,遴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长期坚持教学、科研的一线专任教师倾斜。
(二)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法乱纪和违反师德的行为。
2.业务精湛,实绩突出。学识扎实,坚守教学科研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校党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3.关爱学生,事迹感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认可、赞许。
四、推荐程序
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如下:
(一)基层推荐。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照“党员名师先锋岗”遴选条件积极开展推荐工作。由各基层党支部酝酿提名,经党总支、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名单应排序)。
(二)材料上报。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送交行政楼708,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邮箱:xlmei@xmut.edu.cn,联系人:梅霞林,联系电话:6291362。
(三)组织联评。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督导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参加联评,经过充分讨论、交流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出拟建议名单。
(四)校内公示。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予以授牌。
(六)广泛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网、校报、“厦理工E起来”微信平台、展板及编印《党员先锋岗先进事迹》等多种渠道对“党员名师先锋岗”进行广泛宣传。
教师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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