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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2/06/02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闽教师〔202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含从台湾引进在我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干部、已被省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省委宣传部年度基层“最美人物”、全国“最美教师”、已获得福建省“最美教师”称号的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标准条件

(一)政治过硬,师德高尚。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积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三)爱岗敬业,事迹感人。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5年以上(台湾教师在我校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兢兢业业,对教育教学工作高度负责,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三、名额安排

寻访“最美教师”1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20名。全省推荐名额60名,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校内各单位可推荐1名参与遴选,由学校选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

1、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函、申报表、汇总表、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各单位请于6月7日下班之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人事处梅霞林(电话:6291362),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xlmei@xmut.edu.cn。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闽教师〔2022〕31号)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校工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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