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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理工学院首届“高维真师德奖教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2/06/02作者: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高维真师德奖教金”评选办法(试行)》(厦理工党委〔2022〕16)文件精神,现将首届“高维真师德奖教金”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凡来我校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含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教师)均可参加评选,重点面向坚守教育教学一线的教职工。

(二)评选对象年度考核应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问题,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1、理想信念,坚定为师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

2、敬业爱生,严谨为师担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启智润心、培根铸魂,对学生有仁爱之心,做学生良师益友。

3、为人师表,笃行为师风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4、渊博学识,精湛为师技能。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勤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科研业绩显著。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评选表彰人数5名左右。教师节期间,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学校和高维真教授指定代表为获奖教师颁发获奖证书以及相应数额的奖金,奖金为5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或由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进行推荐1名候选人。

2、单位审核。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资格审核。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4、评审。学校“高维真师德奖教金”评选小组结合申请人材料和突出事迹介绍等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同意票超出出席会议的评选小组人数一半且得票多者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5、审定。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6、公示。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报送材料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材料报送要求,于6月24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厦门理工学院“高维真师德奖教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送交人事处708室,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梅霞林;联系方式:6291362。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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