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Home
机构设置Departments
岗位设置Post Planning
岗位职责Job Description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办事指南HR Guidelines
通知公告Announcements
公示专栏Appointment Notice
人才招聘Talent Recruitment
职称聘任Academic Titling
人才工程Talent Project
离退工作Retirement
薪酬社保Compensation
综合业务General Affairs
人才招聘Recruitment
招聘信息Openings
引进政策Talent Policies
规章制度Regulations
综合管理General Management
支部园地Party
学习材料Data
支部活动Event
基层风采Style
下载中心Downloads
人事调配Staffing
请假考勤Leave & Attendance
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2016年度工作总结Home
服务系统/Service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 厦理工党委﹝2020﹞4号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人员
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已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
2020年1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人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师生员工和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人员工作作风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提高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意识,通过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学校发展。
二、主要要求
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卓越管理”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2.坚持不断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和方法,要以加快工作节奏,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工作目标。
3.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不仅要在“说”字上带头,更要在“行”字上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从师生员工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师生员工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三、具体规定
1.实行置牌上岗。每个工作人员应在办公桌面上放置岗位台签,台签上应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主要工作职责,以方便来人办事。
2.实行文明接待。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师生员工要热情接待,服务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
3.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办事的校内外人员,首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如被问及的问题属于其职责范围的,首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就问及问题认真负责地处理;被问及的问题不属于首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职责范围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职责对应的工作人员办理,该职责对应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就问及问题认真负责地处理;若相关处室无人,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交相关处室处理。
4.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师生员工需办理的事项,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难解决的努力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例行审批事项、复杂事项、部门会商事项分类作出限时办结或回复的规定。
5.在网上公布“办事指南”。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将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师生员工经常要办的事情的办事程序在网上集中公布,方便师生员工办事。
6.严肃上班纪律。工作人员应严守上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擅自离岗,有事请假,确保学校考勤制度的落实;上班时间不准利用办公网络从事炒股、游戏、看娱乐视频、长时间聊天、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串岗、扎堆聊天和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7.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坚持少而精原则,少发文件,发短文件,注重提高会议效能、文件效能、办事效能、服务效能。开展工作效能监督,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促进工作运转高效化。
8.建设“节约型办公”。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办公耗材,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凡不涉及保密事项的文件尽量实行网上发布。
9.加强监督检查。由校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不定期对校内各单位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对单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10.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仅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而且要真抓实干,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四、学校统一设立服务监督、投诉建议专用邮箱fwjd@xmut.edu.cn,由校人事处统一管理。
五、本规定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和规范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意见(试行) 下一条: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关闭】